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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9年地方标准立项评估会的通知(工程建设类)

时间:2019-08-14 来源: 作者: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45号)精神,强化安徽省地方标准源头管理,优化地方标准体系,按照《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南》(DB34/T 2800-2016)要求,我局定于8月8日在合肥召开2019年“第一批”工程建设类地方标准立项评估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8月8日 地点: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包河工业园延安路13号)2 楼会议室【上午 9︰00 开始(前 20 项),下午 2︰00 开始(21 项以后)】 二、评估程序 1.宣布评估专家组成员名单及评估要求。 2.专家组组长主持会议,按顺序进行项目评估。 3.申报单位(答辩方)介绍项目情况,重点介绍内容包括: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三条内容的符合性;项目与现行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协调配套情况;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适用范围,拟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项目的先进性、创新性和产业化情况;项目的预期作用和效益;起草单位参与标准化工作情况及项目完成率。(8分钟) 4.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质询,申报单位进行解答。 5.专家组形成评估意见,填写标准立项评估建议表。 三、要求 1.申报单位应按时参加评估,答辩完即可离场。 2.申报单位需准备9份答辩材料,会场提供多媒体投影仪、笔记本电脑。 3.无故不参加评估会,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按弃权处理。评估结果作为项目立项与否的主要依据。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程瑶:0551-63356382;李玉婷:0551-63356674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5日

  2019年第一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类)立项评估项目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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