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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6期)

时间:2021-07-26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近期,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等4类5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

  现将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皖江工学院一食堂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马鞍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食堂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马鞍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4.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5.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6.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public/5248926/145926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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