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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2-04-19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2020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圆满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成效

  坚决听从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号令,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坚决扛起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责任担当,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启动响应机制,从严从紧压实防控责任,用41天基本阻断本地疫情传播势头,用54天治愈全部确诊病例,实现了不发生死亡病例、不发生医务人员感染、不发生社区传播的战略目标。坚决响应国家号召,组织785名优秀医疗队员驰援湖北,选派专家支援沙特、科威特抗疫,为全国防控大局作出了宁夏贡献。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紧扣“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精准施策、控面抓点、内外并重、科学救治,压实防控措施,抓好监测预警,严防疫情输入,追踪管控密切接触者5767人,排查重点人员14.9人,核酸筛查174.9万人次,隔离医学观察14.1万人,全力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链条,筑起了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牢固防线。广大医护人员舍生忘死、逆行出征,医患并肩、共战病魔,不遗漏一个感染者、不放弃每一位患者,抽调全区256名医护人员,集中优质资源全力救治75名新冠肺炎患者,实现了我区不发生死亡病例、不发生医务人员感染、不发生社区传播的目标,为打赢我区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了巨大贡献,用大爱和奉献铸就了伟大的抗疫精神。

  二、公共卫生服务持续优化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69元。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全区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289.93/10万,较去年同期下降46.83%。结核病、艾滋病、病毒性肝炎防治和精神卫生工作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地方病三年攻坚行动成效显著,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饮水型砷中毒、饮茶型氟中毒和包虫病防治目标。持续推进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慢病早诊早治项目如期完成,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类分别达到82.66%、82.99%。儿童青少年近视等常见病监测干预实现县级全覆盖,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稳步实施,落实城乡饮用水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

  三、强化制度供给,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坚持以良法促善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

  一是依法有序推进立法工作。配合自治区人大、政府,做好有关卫生健康各类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有序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眼角膜捐献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制定、修订工作。《宁夏回族自治区眼角膜捐献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经自治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是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制定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成立重大行政决策论证专家库,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与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对5项重大行政决策经合法性审核后集体研究讨论执行,集体研究讨论率达到100%。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共对207份合同、合作协议等提供了法律意见,为依法决策提供了法治保障。

  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化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会议集体审议决定、公开发布等程序。严格依法制发规范性文件,做到不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严格实行制定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年内共对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报备无逾期、未被纠错。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明确规定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一律不得提交会议研究。今年共对1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对其中9件提出了修改意见。

  四、紧扣发展大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因地制宜,释放活力,主动服务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

  一是健全制度,保障“放管服”改革。及时调整委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责任明确、统筹推进的卫生健康“放管服”改革工作机制。印发委“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开展行政许可评价规范等研究,制定委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办法、对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工作方案,规范管理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减证便民”要求,梳理变动事项办事指南,确保材料能取消尽取消。

  二是简政放权,优化发展环境。对社会资本举办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实行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不再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仅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简化优化审批条件,加强部门衔接,提供“一站式”咨询服务,落实“只跑一次”承诺,降低社会办医制度性成本,调动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的积极性。全面清理医疗机构审批申请材料,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不再提供验资证明。推行清单式管理,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公共服务等108项政务服务事项材料整体压缩25%,确定了即办件、一般承诺件、重要承诺件三种办理环节模式和工作流程,并且进行全网公示。

  三是创新服务,提升工作质效。持续推动卫生健康“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服务系统,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所有行政许可事项都已具备网上办理能力,实现“全部进驻”“一窗”分类受理。推进全区卫生健康专网建设,消除信息壁垒,实现卫生健康领域跨区域、跨业务领域信息共享协同。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到14个工作日,将放射诊疗许可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单采血浆许可证》核发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到15个工作日,将涉水产品卫生许可申请受理后30日内作出决定改为20日内。将社会办医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改为实行告知承诺。全年共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6929件,为医疗机构、涉卫企业和医护人员实际节省工作日7358天。

  五、整合执法资源,不断提升监管法治化水平

  坚持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以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为抓手,切实增强监管实效。全年共查处违法案件990件,罚款金额188.835万元,向各级公安及相关部门移交案件11起,向政府互联网+监管平台推送各类违法案件900余起。

  一是以三项制度为核心,推动监督执法规范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制订《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提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逐步建立综合监管协调机制,构建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形成四级综合监管网络,推进综合监管队伍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组织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案例评查,进一步提升执法文书、行政处罚案卷的质量,切实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是以信息技术为依托,推动监督执法标准化。以统一规范、信息共享、协同联动为目标,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打造“智慧卫监”,实现执法音像记录与监督、处罚等数据的自动关联;现场实时传输、远程调度和应急指挥相互统一;执法文书的电子化、模块化等自动归档。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完善线上线下监管结合等各种执法手段,同时通过案卷评查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以信息化推动卫生行政执法规范化。

  三是以事中事后为重点,推动监督执法法治化。紧盯重点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启动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在全区开展区域全覆盖、专业全覆盖、类别全覆盖的信用评价工作。建立了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定期公布卫生计生监督检查结果和行政处罚结果。

  四是以提升能力为基础,推进监督执法专业化。坚持将法治教育与卫生健康业务工作相结合,依托“健康宁夏 ”“做客直播间”“健康你我他”等平台,利用卫生健康法制宣传月、纪念日、宣传日等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干部教育、党员教育相融合,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宪法》及行政、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各地的指导,鼓励各地开展行业内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总结推广基层经验,营造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原文链接:http://wsjkw.nx.gov.cn/ztzl/wbpfxc/202201/t20220107_32770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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