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

关于公开征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员的通告

时间:2019-08-14 来源: 作者:

广西壮族自治区

实施质量强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 告

2019年第1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质量强桂战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员的通告

(2019年第1号)

为规范并有效开展自治区主席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县长质量奖等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桂政发〔2018〕19号)等文件要求,自治区实施质量强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质量强桂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区公开征集自治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员。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全区范围内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行业协会等从事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石化、电力、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物流快递、旅游、餐饮、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以及金融、保险、房地产、客运服务、IT服务、信息咨询等服务行业)、工程质量、人居质量及各类专业质量活动的人员(公务员除外),外省的评审专家另行征集。

(二)根据2013年12月13日原自治区质量兴桂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聘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员的通知》,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员资格于2017年12月12日有效期满,要继续保留此项资格,原评审员需重新参加本次公开征集,经继续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再重新聘任。

(三)曾获自治区主席质量奖(正奖)的企业或组织,需推荐1名熟悉卓越绩效管理的管理人员参加本次评审员征集。

二、征集条件

申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员资格,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熟悉国家有关质量、经济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具有大学或大学以上的文化程度,接受过企业管理、质量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的系统培训,掌握现代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技术;

(三)具有五年以上的质量管理、技术或专业工作经历,有丰富质量管理实践经验,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身体健康,能抽出时间接受评审任务,年龄不超过65岁;

(四)掌握《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评审方法和技巧,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准确、快速的反应能力,具有全面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能力、书写能力、独立判断和沟通能力;

(五)能认真履行评审人员职责,按要求完成评审任务,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公正严明、保守秘密;

(六)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三、申报材料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员申报表》书面及电子文档各一份(表式见附件,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dglj.gxzf.gov.cn//文件发布栏中下载);

(二)身份证(必须)、学历学位证书(必须)、职称证书(必须)、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荣誉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征集程序

(一)具备资格条件的人员,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员申请表》,申请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退休人员在原单位盖章),并提供相关证实性材料复印件(含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相关荣誉证书、学术研究成果和其他资质证明材料等),一起报送至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

(二)自治区质量强桂办公室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需要进行初步筛选。

(三)自治区质量强桂办公室将组织初选入围者进行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的,由自治区质量强桂办公室聘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员,并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库。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晓兰;电话:0771-5301562;传真:0771-5302987;E-mail:gxzlxgb@163.com。

通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1号广西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1001号办公室;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员申报表

自治区实施质量强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自治区实施质量强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印发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员申报表

关于公开征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员的通告附件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