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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备案指导工作成效初显

时间:2019-08-14 来源: 作者:

  集体聚餐引发的食物中毒是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重点之一。为切实保障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发生,保护广大农村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16年,贵州省政府食品安全办按照国务院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贵州实际,制定印发了《贵州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指导管理工作意见》,明确将农村集体聚餐纳入食品安全监管服务范围,农村集体聚餐实行报告制度。意见实施3年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强化宣传教育,规范指导管理,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不断增加,农村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守住了不发生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

  贵州省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备案指导的主要举措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强化监管工作。在日常监管中,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备案指导与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相结合,重点督促农村餐饮经营者落实食材原料购进索证索票、查验记录制度,严防假冒伪劣食材流向餐桌;二是强化行政指导工作。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国务院和贵州省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指导工作,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监管指导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农村厨师的健康体检和培训力度,大力提升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水平。三是强化备案登记工作。积极鼓励各地创新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指导工作方法,推广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施备案指导管理,力争完成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率达到95%以上,备案指导率达到100%的工作目标。

  下一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行政指导工作,探索农村集体聚餐流动厨师和聚餐信息备案登记的信息化监管模式,不断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现场监督和指导工作,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切实保障广大农村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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